NBA状元的产生是由上一年次NBA常规赛中未进入季后赛的较差战绩球队参加NBA乐透,由一支球队抽得下赛季的第一选秀权,被这支球队选中的球员就是NBA状元,被选中的选秀状元通常都是球队,全球媒体和球迷的焦点人物。
目前,NBA规则的所有条款都遵循1999年1月由NBA劳资双方共同签定的合约。
合约的第六部分是关于外国球员参加NBA比赛的规定,它也是王治郅等人参加NBA比赛的主要依据。 NBA定义的“外国球员”,即任何一名没有居住在美国的篮球球员,这些篮球球员可以是职业的,也可以是业余的。
只要这名球员的年龄在18-22岁之间,选秀当年没有参加美国的任何大学篮球联赛,在NBA选秀大会之前45天向NBA申请,就可以参加选秀。 从NBA的规定来看,一名球员只要年龄适当,可以自己申请参加选秀,也可以由所在俱乐部替他申请,或者是像现在流行的那样由经纪人操作整个选秀过程。
选择哪种方式完全由球员自己决定,只要能在选秀大会上得到任何一支NBA球队的青睐,就可以成为NBA的球员,而没有其他限制。
首先有分两种情况,一是前五顺位的选秀,一是六至其它顺位的lottery选秀。所谓lotto者,只有不进季后赛的队伍才有资格谈(被交易者除外),也就是弱队补强的最好机会。
前五顺位,等于是球队即战力的补充,选到就可以上场,上场就可以发挥效果的意思。大部份前五顺位的球员,都是在大学名声卓著,实力已经备受肯定的球员。一般来说不会用“赌”的来选这前五顺位,除非没人可选,或许球员之间行情相当,才有可能搏一搏。
“状元签”的意义与其它的选秀又有所不同。首先如果状元是“公认”的,像97年的邓肯一样,不管队上缺什么人,一律“先选再讲”,甚至不惜为这个状元改变球队形态。90年状元科尔曼被网队、选去,当时的网队已经有一锅大前锋了,但是科尔曼是公认的状元,不选没有天理,所以才先动手。绝大部分的状元在投入NBA的第一年都有不错的表现。从90年算起,这十一年的新人王除了94年的大狗罗宾逊、95年的史密斯、98年的奥拉沃坎迪以及今年的马丁之外,其它七个全当选新人王,所以状元的实力是真的不可小看的。
但是不一定状元是公认的怎么办?可能有两三个选择,甚至出现状元扑朔迷离的情形。这几年新秀水平不高都有这种情形。以今年来说,格里芬、巴蒂尔都有成为状元的理由,没有超级新人怎么办?这时就得抓个“稳”字诀来选,选择最有保证的球员,就是对的。以前年来说,公牛队不敢赌弗朗西斯、奥多姆,选择了布兰德,虽然事后证明选这三人中的任一个都差不多,但至少选布兰德是安全的。
其它2-4顺位呢?那就不一定了。顺位怎么排则再说。第二顺位的球队得看第一顺位的球队做何选择,设想所有的沙盘推演,再做决定。甚至各球队已经在私下有所协议,互不争夺所好球员,但其中有暗盘。譬如说像98年的例子,猛龙队在勇士队前面先选,猛龙队其实是想要卡特,但得知勇士队比较想要贾米森,于是放出风声他们对贾米森也有兴趣,趁机跟勇士队勒索一点,先选贾米森再交易到勇士队。虽然往往只是差个选秀或是交易个什么球员之类的,但是可以借机解决一些球队的人事问题等等…常常用在这选秀的尔虞我诈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