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业余拳击比赛规则:
1、参赛者必须年满十八岁,经家长同意,并持有教练员证明训练良好的签证和医生的健康证明书。
2、每场为三个回合,每个回合三分钟(也可以是两分钟),两个拳击手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。
3、每只拳击手套重量为二百二十八克。比赛时选手必须佩戴头盔护具,并穿着比赛的服装。
二、职业拳击比赛规则:
1、参赛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岁。
2、手套重量:六十公斤级以下为一百七十一克,六十公斤以上为一百四十三克。
3、比赛规则每回合三分钟,中间休息一分钟。新手每场六个回合,二级拳击手赛八至十个回合,一级拳击手赛十至十二回合。
4、职业拳击不可以带护甲。
1997年1月1日开始,比赛采用五回合制,每回合2分钟,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。运动员用拳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,为有效击中,每击中一次得1点。
每一回合结束后,占优势的运动员可得20分,处于劣势的运动员的得分相对减少;如果双方实力不分高低,也可各得20分。
裁判员根据双方在5个回合中所得的总分判定名次,如总分相等,则判比赛中处于主动地位或技术风格较好的运动员获胜。当一方运动员被击倒后,裁判员要开始数秒,从1数到10,并用手势表示秒数,如裁判员数到10,该运动员还不能站起来,则判对方获胜。
拳击比赛规则:1997年1月1日开始,比赛采用五回合制,每回合2分钟,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。运动员用拳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,为有效击中,每击中一次得1点。
每一回合结束后,占优势的运动员可得20分,处于劣势的运动员的得分相对减少;如果双方实力不分高低,也可各得20分。
裁判员根据双方在5个回合中所得的总分判定名次,如总分相等,则判比赛中处于主动地位或技术风格较好的运动员获胜。当一方运动员被击倒后,裁判员要开始数秒,从1数到10,并用手势表示秒数,如裁判员数到10,该运动员还不能站起来,则判对方获胜。